头看着自己摊开的双手——这双手接过盛老三送来的红酒,捏过金枝隆起的肚腹,数过金条冰冷的棱角,也扣动过扳机,送走过无数个“叛徒”。此刻,它们安静地躺在膝盖上,指甲缝里的血已经干涸,变成褐色污痕。
车子启动,驶入夜色。刘全德望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梧桐树影,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戴笠时的场景。那是在重庆黄山官邸的书房,满墙地图上插满红色小旗,戴笠背对着他,用一把银质裁纸刀,慢条斯理削着铅笔。削下来的木屑,像细小的红雪,簌簌落在地板上。
“申公豹,”戴笠当时没回头,声音沉静如深潭,“世人皆道狐狸狡诈,偏忘了申公豹能吞云吐雾,更能搅动乾坤。你要做的,不是藏,是显;不是逃,是引。”
显?引?刘全德嘴角扯出一丝苦笑。原来自己这三年,不过是戴笠手中一枚活体诱饵,专钓76号那些盘踞在上海滩的毒蛇。盛家是第一道菜,李世群是第二道,而他自己……才是那盘最终端上桌的、最鲜嫩的主菜。
手机在西装内袋震动起来。刘全德掏出,屏幕亮起,是盛老三发来的短信,只有一行字:
【听说你今晚很忙?下次,带我去重庆看火锅。】
他盯着那行字,许久,拇指悬在删除键上方,最终却点了回复框,敲下两个字:
【好。】
发送成功。屏幕暗下去,映出他疲惫的倒影。倒影里,那枚朱砂痣在锁骨下方,红得像一滴未干的血。
车子驶过外白渡桥。黄浦江上,汽笛声悠长呜咽。刘全德靠在椅背上,闭上眼。他听见自己心跳声,一下,又一下,沉稳有力,盖过了所有喧嚣。
这心跳,从此只为一个人跳动。
戴笠。
而上海滩,连同那栋藏金的大宅、散落的金条、盛老三染着雪松味的唇膏、金枝未出世的孩子……全都成了褪色的底片,被按进记忆最深处,再不翻看。
车窗外,霓虹灯牌次第亮起,映亮“百乐门”三个鎏金大字。刘全德眼皮都没抬一下。他知道,那里面再不会有他的位置。
申公豹已死。
活着的,只是戴笠手里,一把尚未开刃的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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