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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章 警醒程苗苗(第1/3页)

班主任高飞扬此时更是觉得脸上无光,他没想到自己选出来的班长,居然从根子上就歪到了极致。

之前刘新宝的事情上,朱超作为班长,就在那里和稀泥,其实从那时起,朱超的问题就已经暴露出来了,可是高老师...

程苗苗站在原地,没动,直到中巴车缓缓驶离站台,排气管喷出的白雾被风吹散,像一缕被扯断的棉线,飘得无影无踪。她攥着书包带的手指微微发紧,指甲在帆布上压出几道浅浅的凹痕。胡秋敏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肘,声音轻得几乎被广播里重复播报的班次声吞没:“走吧?”

她点点头,却没立刻迈步,目光仍追着那辆渐行渐远的中巴。车尾的玻璃蒙着一层薄灰,在斜阳下泛着黯淡的光,窗内隐约能看见刘新宝侧脸的轮廓——他没回头,只是把脸转向右侧,下巴微抬,像是在看窗外飞掠而过的梧桐树影。程苗苗忽然想起高一开学那天,刘新宝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校服袖子挽到小臂,左手撑着腮帮,右手转着一支蓝墨水钢笔,笔尖在指节间灵巧地翻飞,转得快时,墨点甩出来,在课桌边缘溅成几粒细小的蓝星。

那时谁也没想到,这支笔后来会写下一整本《友谊长存》,更没想到,最后一页落笔的不是“祝前程似锦”,而是“唯一遗憾是没能跟你做朋友”。

她把同学录从书包夹层里抽出来,指尖摩挲着封皮那道被汗渍浸润过的褶皱,硬壳边角已磨得发毛,却依旧挺括。她没打开,只是把它贴在胸口,隔着毛衣,能感觉到纸页的微凉与分量。这重量不单是纸张和墨水,是刘新宝十五岁之后所有未曾出口的辩解、迟来的理解、以及一种近乎笨拙的郑重其事。

胡秋敏没催,只是默默陪着她往车站外走。两人穿过检票口时,一阵风卷起地上几张废报纸,纸页哗啦啦扑向她们脚面,其中一张半页广告纸打着旋儿,蹭过程苗苗的裤脚,又跳起来,撞上一根路灯柱,簌簌抖了几下,终于停住——上面印着一行褪色的红字:“油田子弟中学建校三十周年纪念”。

程苗苗脚步顿了顿,弯腰捡起那半张纸,随手折了两下,塞进外套口袋。她没说话,胡秋敏也便没问。她们沿着车站外那条沥青路往家属院方向走,两旁是低矮的砖房,窗台上晾着各色被单,有褪成灰白的碎花布,也有洗得发软的军绿床单,风一吹,便轻轻鼓荡起来,像一面面无声招展的小旗。

走到岔路口,胡秋敏拐向自己家的方向,朝程苗苗挥挥手:“明儿见啊。”程苗苗应了一声,目送她瘦高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槐树后,才继续往前。她走得不快,步子踏在落叶铺就的薄毯上,发出细微的、脆而干的声响。阳光斜斜地切过楼群之间的缝隙,把她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,一直延伸到前方那扇熟悉的铁艺大门前。

推门进去,院子里静得很。隔壁王婶家养的那只三花猫蹲在水泥台阶上舔爪子,听见动静只抬了抬眼皮,又埋头继续。程苗苗径直上了楼,钥匙插进锁孔,转动时发出轻微的“咔哒”一声。门推开,屋里光线比外面暗些,窗帘半拉着,空气里浮动着淡淡的檀香味——那是她妈贾姨每天晨练后点的一炷安神香,烟气早已散尽,只余下余韵,清苦,却熨帖。

她把书包扔在沙发上,没换鞋,直接踢掉运动鞋,赤脚踩在冰凉的水磨石地上,径直走向自己房间。门关上,反锁。她从书包里掏出那本同学录,没急着翻开,而是先去书桌抽屉里摸出一盒新买的蓝黑墨水,拧开瓶盖,滴了两滴在砚台边沿,用棉签蘸了,小心翼翼地擦去封皮那道汗渍印子——不是为了遮掩,而是怕那圈微黄的痕迹,日后被岁月洇开,模糊了底下工整的字迹。

做完这些,她才坐到书桌前,拉开台灯。暖黄的光晕笼罩下来,将同学录摊在灯下。她没翻到刘新宝写的那一页,而是从第一页开始,一页页往后翻。

第一页是班主任高飞扬的寄语,字迹刚劲,写着“愿你们如松柏长青,似江河奔涌”。第二页是班长张宇的,画了个歪歪扭扭的笑脸,旁边配字:“新宝,以后打球别老抢我篮板!”第三页是学习委员林晓雨的,密密麻麻写了五行,全是各科复习要点和错题提醒,末尾还画了个小小的铅笔盒。再往后,是体育委员赵磊,画了一幅简笔画:两个穿球衣的小人,在篮球场上你争我夺,球框上方飘着一行字:“球场见真章!”

程苗苗看得极慢,手指划过每一行字,每一个签名,每一道涂改的痕迹。她甚至停下来,对着一页上一个被涂掉又重写的“谢”字,辨认了许久——那是刘新宝自己写的,涂改得极干净,只留下一点极淡的铅笔印,像一道不肯愈合的浅伤。她忽然明白了,为什么他要把这本同学录带走,又为什么偏偏选中这一页,把它留给李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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