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

关灯

第123章 斩杀莫天行(第7/11页)

质再怎么逆天都不可能超过自己。  对方肯定是在故布疑阵,想要诓骗自己,让自己的疯魔丹时间耗光。  “杀!”  莫天行怒吼一声,挥舞着长弓就朝着林平安冲来。  林平安的血色短剑平常总是藏在袖中,没想到这一次还真的是派上了用场。  血色短剑在手,林平安也是毫不畏惧的冲了上去。  “铮!”  血色短剑与长弓撞击在一起,爆发出了一连串的火花。  莫天行的长弓虽然可以与血色短剑硬碰硬,可惜他的肉身却是差的太远了。  更重要的是他之前受到过数次重创,虽然被疯魔丹强行逆转,可惜依旧在这一次的碰撞之中显现出了劣势。  莫天行只觉得自己的手臂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咔嚓声,整个人狠狠撞击在了柱子上。  “怎么可能!你……哇!”  他张口就喷出了一口鲜血,体内力量疯狂宣泄,之前被疯魔丹压制住的伤势瞬间爆发。  他从柱子上滑落下来,双眼死死盯着林平安,心中惊骇无法言喻。  身上的重伤,加上心中惊骇,让原本意气风发,冷傲霸道的莫天行此时完全陷入了惊骇之中。  林平安看到这一幕,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。  他大步朝着莫天行走去,身上带着一种让人惊悚的杀气。  “我们本来无冤无仇,可是你却是想要杀我!你没有想到会落到这种下场吧!”  “你……你不能杀我!我是五行峰的真传弟子,我身上有师父留下的烙印,你若是杀了我师父一定会知道你就是凶手!到时候谁都保不住你!”莫天行满脸惊恐道,“正如你所说的,咱们之前无冤无仇,此时不如化干戈为玉帛!我在宗门之中还算是有些影响力,甚至我可以让师父收你为真传弟子,到时候咱们就是师兄弟,之前的罅隙自然就消散了。”  “是吗?你难道不知道,九长老出关之后就要收我为真传弟子的消息吗?还化干戈为玉帛,你是不是当我是傻子!你既然知道了我的身份,那就绝对不能留你!”林平安一步步走来,他身上的杀气越来越重,手中血色短剑闪烁可怕寒芒。  “你不要逼我!”莫天行挣扎着爬了起来,双眼之中露出凶狠之色。  “我不逼你,我是要杀你!”林平安一步到了对方面前,一剑朝着对方胸口刺去。  “我和你拼了!”莫天行面露凶光,疯狂的扑上来,想要与林平安搏斗。  此时他心中悔恨简直滔天。  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,自己应该当时就斩了此子。  没想到一念之间却是酿成了这种大祸!  可惜莫天行的肉身与林平安实在是相差太大,只是瞬息间莫天行就仰面跌倒在地。  他的胸口插着血色短剑,一双眼睛不甘的瞪圆着,死死盯着林平安。  若是目光能杀人,林平安恐怕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。  林平安长出了一口气,小心翼翼的靠近过去,想要将自己的血色短剑收回。  “死!  就在林平安靠近过来的瞬间,莫天行的眉心一种一道金光冲出,刹那就到了林平安的面前,一下子就冲入了他的眉心之中。  那是对方的元神,这已经是他最后的手段了,元神冲入林平安的体内,想要以强大的神识之力夺取林平安的肉身。  不过当他的元神冲入林平安紫府之中的时候,却是一下子傻眼了。  这是什么紫府!竟然有九色神光在闪烁!  九色神光之中有两道光华格外的璀璨。  “他……他不会是……混沌灵根吧!”莫天行想到了一个传说,顿时狂喜,“只要我占据了这具身躯,混沌灵根就是我的,我一定可以一路晋升达到传说之中的仙界!”  可惜就在此时,林平安的精神力疯狂冲入了紫府之中,朝着莫天行的神识就展开了攻击。  在《通玄经》中,有精神力攻击的秘法。  林平安自从修炼之后还从来没有施展过,此时正好派上了用场。  “哈哈!没有用的,你只是筑基境,才不过刚刚有了精神力,想要战胜我,根本不可能!乖乖让我吞噬你的精神力,接收你的身体吧!”莫天行兴奋的狂笑起来。  不过他的笑声还未落下,就感觉到了不对劲。  对方的精神力无比强大,此时化作了一柄利剑朝着自己的元神斩来。  若是换在莫天行没有与那黑虎战斗之前,即便是林平安精神力强大恐怕也不是他的对手。  可是现在莫天行不但经过一场大战,还吞服了疯魔丹!  甚至他还舍弃了自己的身躯,冲入了林平安的体内。  此消彼长之下,他的元神竟然不是林平安的对手。  不过眨眼之间,林平安精神力所化的长剑就将他的元神体刺出了好几个大洞。  他感觉到自己的元神之力在不断流逝,很快就要被斩杀。  “不……这不可能!”莫天行发出了无法置信的低吼声。  精神力所化的利剑一下子将莫天行的元神斩成了两半,  莫天行凄厉惨叫下,元神崩溃。  凝聚元神的元神之力在紫府之中四处溢散。  “我可不可以……”林平安催动通玄经上记载的经文,开始尝试吸收那溢散的元神之力,下一刻他惊喜的差点直接跳了起来,“真的可以吸收!”  紫府之中的元神之力不断的被吸收,林平安的精神力越来越强大!  元神之力是精神力凝练之后的产物,就是由精神力转化而来,两者其实就是一种东西。  就在林平安吸收元神之力的同时,在紫府的四周围此时出现了一片模糊的朦胧空间。  这个空间就是眉心识海,识海原本就存在于

天才1秒记住:5LA.CC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>>>